2007年11月13日
宗教,对我来说没有什么特别的反感或者是喜欢,当然,最早的时候,在我的脑海里宗教与迷信是直接划等号的,我想这一点大多数人与我应该是相似的,在自己有了一些判断能力之后,才逐渐发现,有些问题是在物质层面上无法解决的,人类思想的发展给自己制造了无数的烦恼,又想出了各种各样解决这些烦恼的东西,然后是新的麻烦,如此的反复,宗教如同一个巨大的容器,包容一切符合自己意志的东西,也排斥一切异己。
胡适初到美国时产生了对基督教的好感,这不足为奇,毕竟对一名中国留学生来说,在接触了那些和谐美满的基督徒的家庭生活之后,必然会对带来这个结果的基督教心向往之,但在读这一段的时候,我认为胡适是不会入教的,因为宗教律令是需要绝对服从的,特别是对一名虔诚的信徒来说,因此,宗教也是“非理性”的,因为他们的“理”已经被规定好了并且是不容质疑的。
对于胡适这位自由主义者来说,完全的皈依宗教意味著放弃自身的判断,这当然是不能接受的,而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估计与其早年接受的中国儒家思想的训练有关。
最后的结果也正如我猜测的那样,胡适“几乎做了基督徒。可是后来又在相同的情绪下,我又反悔了”,这个“相同的情绪”让我有点困惑,大概是说他被宗教集会的气氛所激动而准备入教,但又在另一个心情激荡的情况下反悔了,这个所谓的“情绪”似乎指的是冲动。
与胡适介绍的美好的美国生活形成反差的则是唐德刚在注释中的解释,他讲到,“胡先生那一辈的留美学生,可以说是全中国士大夫阶级里少爷小姐出身的。他们飘洋过海,又钻进了美国WASP的社会里,心理上、生活上,真是如鱼得水,一拍即合。”但这只是美国社会的一个部分,并不是美国生活方式的全部,但由于胡适那一代人首先接触的就是这个阶层,因此,那一辈人,“对美国文明,终身颂之”,对美国的颂扬的另一个原因,则是因为胡适“是个国际性的学者,一言九鼎,为盛名所累,他就只能报喜不报忧了”,这可能也是为了维护国家间的良好关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