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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公证与过户的问题

户主的父母早以去世,房产证只写有男户主的姓名,生前没立遗嘱,但常说房子将来归母亲所有,另外户主的兄弟姐妹在法律上以确定对此无权进行继承。配偶健在,只生有一个儿子并且还没结婚。儿子遵守对父亲生前的承诺,房子归母亲所有不产生任何产权纠纷。请问按这种情况还有办公证的必要吗?如不办理房产过户公证,会不会对日后房子的居住、卖买、以及房屋被拆迁要求进行赔偿等等的有关问题上又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或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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