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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帮帮我,

谁来帮帮我,

我于2009年10月结婚,2010年10月生下一男孩,因跟他感情不合打算离婚,可是因为孩子现在才4个月还在吃奶,所以没有找工作,也就是目前没有什么经济实力,请为我如何能得到孩子的扶养权,我今年5月就33岁了,他比我小5岁,
我们09年10月拿证,可是11月他因为我买菜忘了买米跟我吵架,要离婚,2月份去他家办喜酒,他手机欠费了,我爸为他交了200元的话费,他也跟我吵,要离婚,还把我赶去门(那天是大年初三),后来有孩子后,他不只一次要我拿掉,那时他也没有工作,只要我一说让他找工作,他就说拿掉孩子,我让他不要老上网他就说要离,那时他不愿去找工作,还说我爸一天到晚看电视,不去做事,(我爸刚做完手术,取腰和脚上的板,而我怀孕,全家就他四支见全),吃饭时,我父母问他吃饱没,他说饱了,可是一转过脸就跟我吵,说在我家饭都吃不饱, 2010年7月他离家,临走时还说"早叫我吃药,孩子是我跟我妈想要的,"这样的男人我没办法跟他一起生活,
可是9月份他找到工作,10月知道我生的是一男孩后,他却说要孩子(他曾说他爸我又老又丑,档次又低,如果不是看在孙子的份上早把我休了),
他的工资还可以一月3千左右,而我目前没有工作(我打算过完年就去工作)可是就算去找工作,工资也不可能有他多,请问就这种情况,我能得到孩子吗?必竟我快33了,也许以后都不可能生.他不答应离,说要离上法院,我怕因为我没有工作不能得到孩子,虽然有说孩子未满两岁可以随母亲,可是也说如果母亲没有经济实力除外,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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