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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宝宝不能够落户

强制结扎问题

我也是离婚以后再婚的,我现在的老婆是初婚初育,我们这里的计划生育部门要求必须结扎,派出所也要结扎证明才给入户口。我查阅了国家和我们安徽省的计划生育条例,都没有规定要结扎,条例上说:公民有选择避孕方式的自由。计划生育部门不得限制人身自由。他们强行结扎,给我们的身体和心理造成很大的影响。显然触犯了法律。可是,我们该怎么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权利呢?
现在名人和有钱有势的人,想要几个小孩,就要几个小孩。而且是公开的要,计划生育条例对他们来说,就是废纸!也看不见计划生育部门去找他们的事情。我们的政府和社会先进在哪里?我们的人权在哪里?我们热爱的国家和党就是这样的吗?只会欺负我们老百姓,而且我们无处说理。就是我们按照法律规定做。也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计划生育部门公开强制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施行结扎手术。他们是不是违法?他们自己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让我们必须结扎。这样做,是不是触犯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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