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在工地外溺水死亡,工地有没有责任?
您好!以下我弟用朱某代替!老板用黄某代替!朱某于2011年4月中旬经朋友介绍去到黄某处学吊车,截止事发之日朱某在黄某包的工地开吊车共两月,期间没有开过工资没有劳动合同(但后期朱某自己盯一个班)朱某今年16周岁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2011年6月19日中午1点左右我妈妈(也就是朱某的妈妈)接到黄某打来的电话说朱某找不到了,(以下为通话大概内容)黄某说:6月18日中午有人见到朱某吃饭,饭后就没有人见到了,晚上朱某也没有上班,朱某同事给黄某打电话,黄某来替的班,(以为朱某出去玩了就没有找)直到19日上午有人看到朱某手机在床上,黄某翻看朱某的东西得知朱某的手机,钱,衣物全都在床上……(找没找我们不知道)。于是接到电话后我们赶到现场……
工地基本情况:朱某所在工地处于辽河边,工地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警示牌、标语一律没有)
赶到现场后黄某把我们领到朱某宿舍看了下情况,手机、钱、衣物全都在床上放着,我妈妈就说那赶紧找人吧,黄某开车带我们围着海边转了一圈,说叫我们留意下海边有没有衣服或鞋(他说怕是下海洗澡)但现场的水,洗澡根本不可能,水是很浑的而且海浪头很大,于是转了会我妈妈说还是回工地吧,如果是在海里也不可能找得到,这么大的海去哪找啊,于是回到工地我妈妈等人下车之后去了朱某宿舍后面(后面大概100米左右就是海)这时候黄某就进了朱某宿舍。
大约1小时左右碰到两个到海边来捕鱼的男子,于是我妈妈就说如果你们下去看到人告诉我一下,我妈妈就继续向前走,大概也就三分钟左右,一个男子喊:“这儿,有人……”我爸爸就游过去拽到海边来翻过来一看是朱某…………同去的亲人就打了110报警…………
同时我妈妈就去宿舍叫了同去的亲人及黄某,这时候黄某漫不经心的走出宿舍开始打电话……大概过了半小时左右所在地派出所赶到现场,由于当时天色已晚只做了简单的表面尸检就把尸体安放到了殡仪馆,次日,也就是2011年06月20日再次尸检结果是表面没有任何致命伤,初步判定为自然溺水死亡……2011年6月22日黄某送去2000元之后就没照过面…………期间家属到所在工地承建方(中建八局)处理论,八局负责人声称他们已经承揽给北京政通,他们(八局)没有任何责任……
2011年6月25日家人一致同意法检,于是由沈阳医大做了法检……
至08月13日,法检结果仍没出来……
事情经过大概就是这样,我想咨询一下就上述情况,中建八局、北京政通、黄某谁责任更重些?都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法检结果出来我方应该找谁?赔付方面就自然溺水死亡将赔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