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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的熬鹰和棍棒下的证据>

<新时代的熬鹰和棍棒下的证据>

我是被冤枉的人胡良平.2008年9月1号被抓获.到2008年9月4号才把我送到湖北房县第一看守所.在这时间内没有让我睡一分钟觉.匪警们对我用了各种残暴的肉刑.刑警逼供.熬鹰.指供.引供.
   具体情况如下:肉刑:匪警们拳打脚踢.用皮带打.打我生殖器.刑寻逼供:把我铐住反背.背宝剑反拉叫我说案件.生不如死熬鹰.熬鹰:旧社会土匪用得刑.不让我睡一分钟觉连续七十多个小时.我只要打一会盹.就有匪警上来用脚踢我腿.比死都难过.
   指供:匪警们用破不了的案的作案清单案件.指清单上的案件.刑讯逼我陈述.引供:我没做过的做案过程和地点.方法.匪警们就会引力你是不是那样作案.是不是这样作案.匪警们制使我左手现在还有伤.
委托办案要求: 以上事实有匪警们利用侮辱超长关押虐待对我严刑逼供.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此我要申冤.请求各级领导还我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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