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法治时评]法治社会离法治还有多远?

  鹤岗矿难之前在补充一段内容:
  
  成都金牛区强制拆迁事件中城管执法大队称自己文明执法,为何又酿成自焚惨剧?据媒体的追踪,城管在执法中粗暴野蛮,不顾受害人的人身权利,无视法律,多次殴打受害人,致受害人伤痕累累,多次求助政府却没有得到救助反而更使城管的暴行更加猖獗,在求助无望的情况下受害人不得不用结束生命的极端方式来换取执法者的良知。中国大地上素来养育着独秀一枝奋战在最前线的合法的黑社会队伍---城管(后来被国家收编在城里的城管局)。在此事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时候,百姓们才意识到自己还有一种权利,就是私有财产不受非法侵害。至此,实施多年的拆迁条例将会被修改。由此看来,立法益民亦可殃命,执法利民亦可欺民。反思:为何中国的事情总要在伤及众多人的生命之后政府才迟钝的开始反应?为何不断发展的法制社会中执法者要带头破坏自己的规则?又为何肩扛责任却违背使命?作秀也需要技术含量的,行政机关有时候演技真的太差了。人的生命权、财产权在“黑社会领导下”显的十分苍白。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