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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土地收储中心成为拆迁人的资格问题

楼主把立法的的原意分析得很透,非常正确。
但是在现实的行政审判活动中,绝大多数法院的行政法庭的法官不知是不懂法还是迫于行政权力的压力,把土地整理中心都判作合法的拆迁人。其实仅凭土地整理中心不是建设单位,不可能取得合法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这一条,土地整理中心就不具有拆迁人的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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