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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育后婚考公务员遭拒录”事件:走向法律程序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9963930100el5y.html

淘汰的不是公务员,是寂寞
(2009-09-02 16:36:57)标签:招聘 求职 公务员 政审 王莹 杂谈

  8月25日,网友as12903在天涯发布了一则题为《江苏招录公务员,结婚登记晚了不录用》的帖子。连日来,此帖受到众多网友的密切关注。截至昨天,该帖点击量已经接近2万次,近300名网友跟帖进行热议。as12903称,自己报考徐州市铜山县的公务员,通过了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一路过关斩将,就在等待去招录单位上班的时候,却被当地组织部门以“未婚生育”为理由淘汰。为此,as12903质疑称,国家没有规定未婚生育者不能当公务员,对于徐州有关部门这样的做法,自己无法理解。



1.通过了号称“百科全书”公务员笔试,居然不知道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没有登记结婚而生育子女是违法行为,要缴交社会抚养费,缴交标准按其生育小孩的时间及户口性质等情况来计算。



2.据说这位真名叫王莹的网友认为,目前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各地公务员招录中,也未有生育后登记结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明确规定,却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属于对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有抵触的范畴,何况还单单列出计划生育一项,可见国家对生还是不生的问题是很重视的。



3.未婚先孕没关系,未婚先育就违法了,可见法律看重的是结果而非过程,换句话说搞不搞是一回事,搞出什么结果是另一回事。



4.王莹“未婚先育”的问题到底有没有解决完全?如果此事已经处理完全,那么,这类事件对于像她这样一个报考公务员的人来说,其影响是应该持续多久?换句话说,需要经过多长时间,她“未婚先育”的才不会影响她政审的结果,难道是永世不得翻身?如果没处理完,那么什么时候才能处理完?



5.王莹认为,组织部门在这个过程中涉嫌违规操作,自己的公示期是7月21日-27日,而递补人员公示是7月27日至8月3日,两者重合。自己被决定不合格是7月24日,25日、26日是周六、周日,27日递补人员即公示了。那递补者的体检、政审是何时进行的?王莹对此表示怀疑。有道理,在我国要让政府做事有如此高的效率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6.之前,徐州市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对媒体称,确有此考生未被录用的事,但程序还没到公示阶段,而是在政审时其被淘汰。符合一切按规律办事的原则,事情顺利进入“官说官有理,民说民有理”的局面。



7.昨天,铜山县县委组织部办公室有关人士对记者称,王莹反映的事情他们知道。但具体负责此事的领导出差在外地,其他领导不清楚情况。看板,领导一出差,寂寞了王莹,寂寞了网友,寂寞了办公室有关人士、寂寞了记者、寂寞了其他领导,总之该县公务员政审、淘汰、递补的事情只有一个领导知道,其他人都不知道,我们只能祈祷领导出差平安归来,否则这就成了不能说的秘密。



淘汰的哪里是公务员,淘汰的分明是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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