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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生权大于整洁权”说法不妥

  “谋生权大于整洁权”,原意指在平衡百姓的谋生与社会的管理上,应优先考虑谋生。这本是社会管理学上的一个基本原则。即使法律上,也无不如此,经典的例子,比如对待一个饥饿的乞丐抢夺一块面包的问题。
  楼主改变了原文对“谋生权大于整洁权”的定义,属于想象中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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