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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为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均为化名)

齐某在车已经被刀剌伤,当然可以对车上的三个人进行防卫.

下车后,处于混战中,当然无法确定防卫的限度.

两个人在打斗时,你能分得清哪一拳是必要的,哪一拳是多余的吗?

即使一人已经被打倒在地,另一人也不敢放松警惕---谁能保证他就不会起来偷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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