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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中我国军民的伤亡总数 推荐

全国军民伤亡总数2226万中包括了解放区被敌俘捕生死不明壮丁276万人和国民党军队因病死亡的间接消耗42万人。从表中可见,全国平民伤亡总数为1800万,国共军队伤亡423万,如略去国民党军队间接消耗42万不计,则国共军队伤亡380万,这也是2180万之说的由来。如不计国共军队的失踪、被俘和间接损耗,则总数约2100万。如不计解放区被俘捕生死不明者,则伤亡总数接近2000万。我们由此可以推断,大陆史论关于军民伤亡总数的分歧根源于对材料的取舍不同。
  
    从华北山东等地被俘捕到东北等地而生死不明的276万人是否应包括在伤亡总数中呢?日本战时为了实现对中国大规模的经济掠夺,满足侵略战争的需要,大肆抓捕、强征、骗招关内民众,输入东北及日本等地。据战时敌伪报刊《华北评论》、《庸报》发表的《赴满华工统计》,仅1937—1941年运出关外劳工就达4280227人。〔(1)l〕这些劳工在日本残酷压榨下,其受害之深,遭遇之惨,死难之多,为人类文明史上所罕见。据伪满交通大臣揭露,仅在东北地区被日本侵略者残害致死的中国劳工就不下200万人。〔(2)l〕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也判定“日本侵华期间,仅东北就有不下200万劳工被折磨致死。华工被迫害致死后,被扔进山沟或乱石坑,现已发现的这种‘万人坑’就有80多处,埋有劳工尸骨70多万具”〔(3)l〕,被虐致伤残者更不可胜计。我们有理由将这些生死不明者列人总数。
    王桧林等人及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的有关人士考订我国军民伤亡总数为21685000人,即死亡9325000人,负伤9470000人,被敌抓走下落不明者2890000人(以上统计缺辽宁、吉林、黑龙江、热河与台湾省伤亡人数)。〔(4)l〕如将此数与本文所列图表对照即可发现,此数恰好缺少中共部队的伤亡之数。那么,解放区平民伤亡总数中是否已包括了中共部队的伤亡数呢?1946年10月制定的《晋察冀边区抗战以来损失统计表》注明“人口死亡数不包括部队牺牲数目”。〔(5)l〕
  
  1946年2月6日《晋察冀日报》发表的《抗战八年来边区人民财产损失初步统计》也指出边区子弟兵伤亡11.6万余人不在其内。但1945年11月25日山东省政府关于开展抗战损失调查的通知,又要求在被敌屠杀人民数目中包括部队牺牲数。〔(1)m〕。从胡绳主编的《中国*的七十年》一书中所提中共部队伤约60万、根据地人民群众伤亡约600万一说来看,中共部队伤亡似不包括在解放区人民伤亡总数中。再则,因冀热辽区的伤亡已计入,这就包含热河省部分地区的伤亡。说伤亡总数中缺热河省伤亡似不妥。准确的数字还有待进一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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