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请求一法律问题

该不该赔偿???

您好,现在有这么一件事情,我们是物业公司,开发商和物业是一家,由于2010年4月要开发某块场地,但是场地已经出租,还有2个月到期,但是为了可以尽快开工建设,就和承包土地的商户协商,协议上说我们承诺施工队进场地会占用商户场地,我们将会协调施工队给与商户补偿,这个补偿是商户现有的东西施工队是否有用,有用的就折价收购,是商户自愿的前提下,没用的就不要还给商户,但是8月份现在我们计划不开发这块场地了,改于2011年开发。现在商户不走,要求我们给于他们补偿费用,然后让我们再向明年的施工队要回我们给他们的钱。现在我们物业公司如何处理这件事情?
现在商户就认准了要求赔偿。已经拖了好久了。但是他们现在就认我们当初给他说的,他们就是不讲理。没见过钱。当初我们说,施工队要进场地,可能会给商户造成损失,最终,我们和商户签协议说我们协调施工队的工作,协调价是八万。  但是现在商户就认准八万,少了也不行。

走法律途径,打官司怎么样。您的建议呢?现在那个商户还没有走。商户就是不搬。我们也不能再租给其他的商户,我们也有损失。这么拖下去对我们不利,对商户已经没有损失了,商户现在就要求要回这8万的补偿费用。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