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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爱”是普世美德伦理吗?

总之,透过仁爱美妙的说词,儒家伦理所倡导和强制推行的实际上是一种充满虚伪或功利内涵的伪爱,一种扼杀个人自由、戕杀自我意识的愚爱,它离现代友爱博爱精神可谓远矣哉!而儒学衍变为宋明理学,儒家仁义道德演化为“吃人”的封建礼教,实乃合乎逻辑的结局。五四时代进步思想家的揭露批判,多数切中肯綮。现在的问题是,面对同一儒家仁爱思想,为什么当代学者或新儒家们还是总要将其释为“美德伦理”[19]、“具有人类普遍意义的人道精神”[20],认为它“近于博爱精神”[21]呢?如果撇开新儒家站在儒家立场上弘扬儒学动机不论,这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学者将儒家之仁爱思想与传统社会中爱的实践混在一起,将儒家之爱与非儒之爱混为一谈。儒家仁爱本质上无爱,并不意味着中国传统社会中没有真诚的爱。实际上,在儒家仁爱之外,中国民间还有的良知仁慈传统、有墨家佛家的兼爱普爱思想,相对说来,这些传统思想所产生的爱更为纯粹真实。同时,儒家伦理本身就是建立在人之常情常德基础之上的,如子女之孝、父母之慈或兄弟之情、朋友之谊等等,尽管它们被仁爱思想所覆盖,但在具体道德实践中,只要不被礼教所束缚,它们同样可以是真诚的。中国传统美德,正体现在这种民间伦理实践中。另一方面,则是学者包括国外学者对儒学词语孤立释义自觉不自觉地误读所致。儒学自身缺少明晰的概念逻辑系统,像本文揭示的“忠恕权责不对等原则”皆隐蔽在儒家众多价值符号中,几乎就是刻意让人们误读误解,以维护其封建话语权威。

  而儒家理论误读下来,那可真是尽善尽美。譬如“泛爱众”[22]。一个“众”字,难免使人望文生义为“大众”,以致包括南怀谨先生的《论语别裁》在内,众多有关《论语》的释文,都将其解释为“爱天下人” [23]。其实,人三为“众”,在“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语境中,所“泛”之“爱”,就是体现在“孝”、“第”之中,而非宽泛的博爱;所“爱”之“众”,也只能如李泽厚先生解释的是“本氏族的成员”[24],是“小众”,而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大众”。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既不存在陌生人构成的“大众”,又有礼法在“定亲疏”,所以,即便谁想真正实施“泛爱”也不可能。更容易被作为论据的,还属儒家自己的“博爱”说,如韩愈的“博爱之谓仁”[25]。但此“博爱”非彼博爱,韩愈早已说的明明白白:儒家“博爱”,并非平等之爱,乃是“亲亲而尊之”[26]。朱熹曰:“人之有爱,本由亲立;推而及物,自有等级”[27],也坚决主张爱有差等的观点。这些大儒倒是很懂得捍卫儒学之封建文化精髓的,子曰:“贵贱无序,何以为国”[28],设若承认爱无差等,又如何维护尊卑有序的封建专制秩序呢?因此,韩愈坚持“仁爱有差等”的观点并不奇怪,而假如象新儒家所言,孔子仁爱及儒家伦理都是为拯救现代人类文明而设计的,那倒是很奇怪的。

仁爱及儒家伦理的历史价值与人道价值

  我们认为儒家仁爱非爱、无爱,只是站在现代价值立场上得出的结论,而绝非要否定儒学的历史价值。恰恰相反,放眼人类文明史,儒家伦理及其仁爱理论能维系中华文明生生息息二千余年,其历史地位或文明价值是绝不能低估的。儒家文化及其所支持的中国封建制度,在历史上不仅不是反动的,而曾经是非常先进的;包括新儒家在内,既往对儒学的评价不是过高了,而是过低了。我甚至这样断言过:“即便古希腊罗马伟大的民主法治思想,横向移到春秋战国时的中国,也未必胜过孔子的君主德治思想,反倒可能使战国版图延续至今,如同现在的欧洲那样,我们刚刚开始研究统一大业呢!”[29]这便涉及对人类文明的评价尺度了。世界上并没有抽象的绝对的文明价值尺度。如果我们只是高擎一把现代人道尺度去评判衡量历史文化、去臧否褒贬文明优劣,那迄今为止的所有人类文明史几乎都乏善可陈甚至漆黑一团,特别是在社会生产力极端落后的古代社会更是如此。恩格斯当年肯定“恶是历史动力”[30]的观点,就是要否定这种用抽象人道尺度评价历史的唯心史观。在人类史上,历史尺度与道德尺度几乎总处于悖谬和两难境地。因此,我们只能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用能否相对适应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历史尺度和能否相对承认保护“人权”的人道尺度进行综合分析、比较评价。正基于这样的分析和评价,我认为儒家文化及其仁爱理论,作为去时态的先进文化,其历史与人道价值绝不在西方文化及其博爱思想之下。
正确评价仁爱及儒家伦理的当代价值

  现在,我们便将视点转到当代来。根据儒家仁爱的非爱、无爱本质和儒学的封建文化性质,它们在现代社会自然应是被扬弃或取代的负价值存在。这并非是在重复“五四”政治反孔的口号,而是基于充分学理分析和价值评价得出的科学结论。这里的关键并不在儒家伦理自身、不在仁爱是否真爱,而在于它们所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发生了质的变化。当代中国社会,其政治性质、经济基础和组织结构都已迥异于传统社会。二十世纪的革命史,使现代中国彻底终结了封建专制统治;二十年的改革开放进程,使当代中国初步摆脱传统文明的束缚;伴随市场经济和民主法治建设步伐的加快,社会主义中国正向着现代文明国家转型。正像任何价值真理都要随着环境变化而变化一样,儒家伦理的社会价值随着文明环境、文化语境的质变而质变也是必然的。汉儒有句名言:天不变道亦不变。如今,封建社会的“天”已经变了,这封建文化之“道”岂能不变?设若儒家伦理几千年一贯制地发挥着正社会价值效用,那反倒不合历史逻辑了。

  既然如此,为什么当代学界倡仁兴儒之风正盛呢?原因恐怕有这样几个:一是对仁爱及儒家伦理的误读;二是对当代道德危机根源的误判;三是对批判继承方法的误用。前一问题已讨论过了。因为西方冒出一个“普世伦理”概念,我们学者便迅速跟进,借赋予儒家伦理当代性品格来提升儒学国际地位,以争取中国学术的话语权,这似乎是今日某些人自觉误读的学术动机。但更多学者则是基于对中国道德现状的焦虑[44]。他们认为,由于“五四”反孔,导致儒家美德失传,再加上发展市场经济,使西方个人主义、拜金主义趁虚而入,才造成今日中国道德沉沦之现状。因此,当下亟待重倡儒学、回归传统、承继美德,于是,让稚子颂经或创办儒学特区的建议便轰轰烈烈地由著名教授提出了。其实,这些结论似是而非,它的两个立论前提都是含混的,即:儒家是否活着;今日道德危机是否是因儒家伦理缺位造成的。新儒家认为儒学已死掉了,需要拯救,继圣开来,返本开新。对此,李泽厚先生持异议。尽管我不完全同意李先生关于儒学已构成民族“文化心理结构”的观点,却赞同他关于儒学还活着的结论[45]。我甚至认为,儒家不仅现在时态地活着,而且既是今日道德文化资源的主体,也是导致道德危机的重要根源。在当前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严重道德腐败现象的原因是很复杂的。其中,象少儿杀父拭母等恶性事件的出现的确与家庭伦理和社会常德教育缺失相关。但对于社会公德领域严重道德失范和钱权交易、司法腐败等问题的出现,我认为却是与儒家伦理及仁爱的负面效用直接相关的。显然,这与某些将仁爱视为救世良方的新儒家和伦理学家观点是完全对立的,究竟孰是孰非,事关重大,不可不深入辨析。

  这便也涉及到对儒家批判继承方法的认识了。实际上,儒家传统在当代的负价值效应,本是无法回避的现实。譬如官本位思想、等级制观念、以职位名分取人意识等等皆是。曾有过关于大学生舍己救农民值不值的讨论,便直接反映出人分差等的儒家思想。对此,包括新儒家在内,人们或称其为封建遗毒,或视之为儒家糟粕,皆将其排除在应承继的儒学精华之外。这便是所谓“一分为二”的批判继承原则,似乎掌握了这一去粗取精原则,儒家就可“开”出新天地来。问题是这原则放到儒家伦理身上并不科学。正如前文已分析过的,儒学“仁—礼”是系统存在,仁爱等道德因素都服从服务于该系统,并非孤立地发挥功效。在当代中国社会起负面效用的是整个儒家伦理系统,是由于其整体价值在现代文明环境中产生的消极作用,因此,是不能靠扬弃某些儒家因素来解决的。其下我便试图结合例证探讨公德滑坡、腐败蔓延与儒家仁爱固有结构及规范的内在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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