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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交警查违章与奖金挂钩 省公安厅要求整改

“各单位查纠可见交通违法行为,按机关、路面民警折算后的人均数达40起/半月,计25分,每少一起扣0.2分,人均每超额完成1起/半月,奖0.2分。”



  这是湖南株洲交警支队给该市交警下达的“考核规定”。从4月20日开始,该市交警部门启动“零容忍”专项整治行动,对城市四区大队下达了人均查纠任务,并且考核与奖金挂钩。



  办法规定,各单位对常见的可见交通违法行为,每项人均查纠数不得少于5起/半月,每项少一起扣0.2分;每个大队对不常见的可见交通违法行为总查纠数不得少于50起/半月,每少一起扣0.2分。支队每半月采用百分制考核,并进行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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