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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分钟颠覆经济学家的“价值观”

34用于评判价值的工具是货币,包括商品货币和法定货币。商品货币是作为交易媒介的商品;法定货币是作为交易媒介的价值权证。很多学者都搞不明白两者的这个区别,因为他们弄错了价值的本质。在法定货币出现前,黄金和白银是主要商品货币,由它们作为交易媒介,履行货币职能。但商品货币很有局限性:随着需求倾向的变化,它们的价值会发生或高或低的较大变化;随着社会的发展,作为商品本身拥有的价值量,不能满足货币需求量。在文明发达的现代和未来社会,这两个缺陷不利于确定和保护人们的经济权利,所以货币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法定货币取代商品货币。(未完待续)35当然,由于不同学者对货币本质的理解不同,所以法定货币诞生以来人们毁誉不一。金本位者认为,货币就是商品,法定货币脱离了固定商品以及价值稳定性的支撑,它的信用是靠不住的,容易引发经济危机。而当我们知道价值是在一定的政治和法律标准下评判出来的,是人在物质关系上建造社会的效用,并知道评判价值的工具是货币时,那么对法定货币取代商品货币的必然性就容易理解了。虽然法定货币诞生于方便交易的要求,但它的广泛使用,又标志着社会的生存、与个人和组织的建设作用、以及权利的确定和保护,有机地连接起来了。社会的发展进步,依靠人们建设社会的行为;建造社会的效用需要转化成权利,才能有效保护人们的利益,促进人们继续建设社会的积极性。由效用的大小决定权利的大小,以法定货币作为权证确定和保护人们的权利,是手段的完善,并且顺理成章。(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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