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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由

所以说凡事皆有度,而且往往是此一时也,彼一时也,面对公权力过大,严重约束限制私权力时,就应该强调个体自由,“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了自由,两者皆可抛”,这就是斐多芬时代的的自由主义,而当私权力泛滥,甚至于危及社会的整体稳定与秩序时就需要加以必需之限制,如过于强调经济之自由,而导致贫富分化经济危机,过于强调性自由而致社会道德沦落时,就必须对这些"自由"加以必要之限制.故说, 此一时也,彼一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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