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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作为中国之正统的民国政府围剿所谓分裂势力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天经地义的。在日本侵略东北分裂出伪满洲国的同时,又一股分裂势力的出现是孱弱的中华乱象从生。作为统治中心在南方的国民政府对付北方的伪满洲国是力不从心的。而在眼皮底下的另外一股分裂势力是有能力对付的。所谓“禳外必先安内”也是无奈的选择。既然某组织有过分裂中华的行为,那么它的武装力量就是非法的。作为非法的武装力量是要被消灭的。哪还有允许其发展的理由。所以什么利用抗战发展自己也是没有合法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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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股分裂势力”说法欠妥,说成是“反政府势力”还差不多。至于非法合法嘛,只要是反政府武装肯定是非法的。严格讲,1927年前蒋公的军队也是“非法的反政府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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