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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拆迁 他们告谁

拆迁补偿

98年政府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进行棚户区改造本人网点房18平米多点,开了一个美容院月收入1000多元当时我是无业人员一家老少就指这收入过活。可是开发商一没通知二没签合同就给拆了。后来跟他们交涉,他们答应按当时政策《拆一还一》因公共租房每平米上交800元产权归个人所有原地方安置。可回迁时变了,说是原地方全是大面值而且还不能分割。如果要就是大面积70至100平米不要就算了。当时超面积按每平米4000到5000元计,我成了一个无业游民到哪去弄那么多钱买房。于是我就走向了上访,交涉,在上访,在交涉的道路。一直到2005年找到开发管理局给予了仲裁,因回迁结束原地方没了,就在离原地方300多米处一个小区内剩下的没人要的一处不靠马路有60多平米的所谓网点。根据房屋结构分割一块26平米多点,还有超期安置补偿费20几万。可裁决下达后开发商迟迟不执行我没办法在2010年6月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后开发商说房产证没法办,还有这5年的损失应由谁负责?

回复 2# qiheping 的帖子

qiheping 发表于 2010-7-19 12:42
98年政府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进行棚户区改造本人网点房18平米多点,开了一个美容院月收入1000多元当时我是无业人员一家老少就指这收入过活。可是开发商一没通知二没签合同就给拆了。后来跟他们交涉,他们答应按当时政策《拆一还一》因公共租房每平米上交800元产权归个人所有原地方安置。可回迁时变了,说是原地方全是大面值而且还不能分割。如果要就是大面积70至100平米不要就算了。当时超面积按每平米4000到5000元计,我成了一个无业游民到哪去弄那么多钱买房。于是我就走向了上访,交涉,在上访,在交涉的道路。一直到2005年找到开发管理局给予了仲裁,因回迁结束原地方没了,就在离原地方300多米处一个小区内剩下的没人要的一处不靠马路有60多平米的所谓网点。根据房屋结构分割一块26平米多点,还有超期安置补偿费20几万。可裁决下达后开发商迟迟不执行我没办法在2010年6月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后开发商说房产证没法办,还有这5年的损失应由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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