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关键的是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行为受法律保护
我国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态度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据称是为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目前,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制度规定,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惩教的,只能是相当少的一部分...
事实上,违法犯罪的青少年是极少数的,而他们侵害的往往是更多青少年的人身、财产权益。
对这些违法犯罪青少年的一味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等保护措施,往往会强化他们的犯罪心理,并且形成雪球效应,客观上起到纵容、诱导的实际效果,导致更多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收到威胁...
在现实生活中,除初犯外,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基本上不会对累犯产生正面的惩教作用...
目前情况下,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应该会继续呈上升趋势...
解决办法应该是:
1:从立法方面着手,加大对重复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惩教力度;
2:建立青少年监狱、少管所、工读学校等,对不同性质的违法犯罪青少年进行惩教;
3:在实现上述前提下,加强青少年思想法治教育(否则教育与实际的脱节,只会弱化教育以及法律的权威性);
4:切实保护好青少年学习、生活、娱乐环境安全。
综合起来就是要打防结合,尽快改变目前只防不打的局面。
据称国外有对违法犯罪“零容忍”之说,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以上为个人意见...不一定正确...
希望有立法发言权的朋友深入研究一下,如果认为有道理请支持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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