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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如此讹人

村干部如此讹人

男方生有两个小孩,其中一个判给了女方,但由于女方不肯出之前的抚养费,所以现一直由男方抚养。男方再娶,现任妻子以前未生育过,现在生下一个儿子,这样算合法吗?
   如果不合法,江西省的条例规定该怎么罚款?男女双方均系非农户口,但是是农民。上半年女方住在娘家,被当地政府罚了15000,现在男方家这边的村干部说我们没配合他们的工作,要再罚一万多,如果这星期之内不上交,就上报乡政府,到时就要罚几万, 有这么讹人的吗?难道江西的再婚生育政策真有如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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