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律师的说法对吗

朱攀峰律师 1917分
14793.110.com
电话:0371-6915291818903711825
执业机构:河南麟格律师事务所
地址:郑州市黄河路129号B座1406
合同纠纷 | 婚姻家庭 | 知识产权 | 银行保险 | 刑事辩护
股份转让 | 企业改制 | 常年顾问
详细资料咨询律师给我留言
我本人认为该案不应适用表见代理,因为1、合同明确约定付款方式,对方应当非常清楚,改变付款方式应当变更合同,同样须经法人的同意和盖章;2、表见代理需要相对人应善意且无过失,显然相对人不能满足这点。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