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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您如何认领地震孤儿
liqingzhi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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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5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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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收养法第六条的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但据我听到的有关报道是收养灾区的儿童要求收养人无子女。你找有关部门具体问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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