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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土地争执问题

经济赔偿问题

本人于2000年5月份入职一间港资厂,最后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2008年4月1日,合同期为3年。(即到2011年3月31日)现公司提出不再与本人续订劳动合同而终止劳动关系,公司根据新订劳动合同法,只给本人赔偿3个月的工资。在职10余年,只赔偿3个月工资觉得非常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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