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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大家也来帮我解答一下心中的疑问啊

麻烦大家也来帮我解答一下心中的疑问啊

我是去年8月份来到公司的,在今年8月份才跟我签定合同,在签定合同时所有该填的内容都没有填等我们签字了后公司偷偷的的全部填上了,同时合同该给我们的那份也没给我们.请问这个合同是无效的吗?
我在今年7月27号提交了辞职报告,两天后我打电话给老板,让他帮我把辞职的事情处理一下,他说“处理个屁啊,辞职就走人啊”。后来我就没上班了。可是我现在回来拿工资,他却说我当时没有解除劳动关系,我旷工一个月,是重大过错,要扣我3600块的工资。请问这是合理合法的吗?我的工资是2500元/月。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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