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麻烦大家也来帮我解答一下心中的疑问啊

试用期两天后辞职,是否要向公司赔偿?

我在本月12月与某劳动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我到某银行工作,试用期两个月,但两天后,即15号我口头向劳务公司提出辞职,但用工公司要到18号才能给我出辞职同意书,但这几天我都都没法工作,因为银行不批准。说我已提出辞职,不能再回营业厅。请问在这做法有没有错?是否要赔偿给劳务公司?那两天的工资是否该发?该劳动合同在劳动报酬上没有写明具体数据,只写了是“岗位工资加奖金”,是否合法?谢谢!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