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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商人涉经济犯罪潜逃加拿大12年被遣返

广东商人涉经济犯罪潜逃加拿大12年被遣返


2月17日下午,中国通缉犯曾汉林(左二)乘坐从加拿大多伦多起飞的航班被遣返回国,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 新华社发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在我国公安机关和加拿大边境管理局的积极协作和密切配合下,潜逃加拿大12年之久的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曾汉林于2月17日被遣返回国。
据介绍,1997年10月至1998年8月,曾汉林涉嫌重大合同诈骗犯罪,并于案发前潜逃至加拿大。案发后,四川省成都警方对其开展立案侦查,并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2000年8月,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
曾汉林潜逃后,我国公安机关坚持不懈地对其开展境外追逃工作,迅速向加方提出缉捕、遣返请求,并及时提供曾汉林涉嫌犯罪的相关证据材料。近日,曾汉林非法移民诉讼审理终结并被判决执行遣返。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继邓心志、崔自力、刘晓全等人后,加方再次依法将犯罪嫌疑人曾汉林遣返回中国,显示了中加执法机关坦诚务实的合作,更显示了中国公安机关追捕所有外逃犯的信心和决心。中国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强国际执法合作,坚决依法打击各类犯罪行为;同时,公安机关敦促所有在逃犯罪嫌疑人尽快投案自首以争取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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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汉林空手套走3500万后逃匿


公安部发布的通缉令指出,1998年6月,犯罪嫌疑人曾汉林隐瞒事实真相,采用虚假手段,使用伪造的银行存款证明和汇款凭证,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诈骗成都联益(集团)公司持有的“成都联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40%的法人股(价值6500万元人民币),在银行质押贷款3500万元人民币后逃匿。
经公安、检察机关查实:曾汉林是广东飞龙的法人代表。广东飞龙在“资产重组”前就是资不抵债的空壳公司,1998年就没有到工商局年检,案发时办公楼里早已人去楼空,债务高达9600万元。检察机关认定:广东飞龙在根本无履约能力的情况下,隐瞒事实真相,采用虚假的银行证明,以资产重组为诱饵,诈骗法人股用以还债,酿成了这起国内上市公司法人股被骗的第一案。成都市公安局将此案作为特大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抓获了飞龙的副总经理张朝晖,公安部发出2000年第3号通缉令缉捕曾汉林。
(本文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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