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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漯河非法拆迁:政府只同情不作为,谁之悲哀?[转]

葛树春维权:山东一非法拆迁受害者顺利息访

葛树春维权:山东一非法拆迁受害者顺利息访http://news.sina.com.cn/c/2010-05-26/102117566224s.shtml

  汉网消息(作者 伍爱国) 2008 年6 月,山东潍坊“钉子户”颜某的房产被强制拆迁,其家人因为妨碍公务而被刑事拘留并受刑事处罚。近期,经过青年作家、中国反腐维权网-法制周末网站长的介入维权,颜某顺利取得了期待已久的补偿款(首付款),并顺利与拆迁方签订了息访协议,其涉嫌妨碍公务的家人也被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无罪。

  2008年6月,潍坊籍“钉子户”颜某因为拒绝与拆迁方签拆迁补偿协议而惨遭拆迁方的强制拆迁,其家人因为在强拆中暴力抗法而被刑事拘留,并受刑事处罚。走投无路之际颜某邀请各路媒体记者赶赴当地对自己的遭遇进行调查,但最后均不了了之。

  后颜某将拆迁主管单位,以各种理由告上法庭,但无任何对其有利的结果,颜某遂在各论坛控诉自己的遭遇,并再次向各路媒体寻求帮助,“媒体记者写好了稿子,但到最后就是发不了,这让我十分气愤,我怀疑他们拿了被举报单位的好处。”葛树春在潍坊调查期间颜某对葛树春说。

  颜某走投无路之际于2009年12月邀请青年作家、中国反腐维权网站长葛树春为自己维权,葛赶赴潍坊当地对该事进行调查后从该县“招商引资”和法院存在不公判决的角度撰写一篇长达4000字的深度调查文章,并通过举报信的形式发送至潍坊市委、潍坊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以及被举报县领导处。

  2010年初,心急如焚的颜某一再催促葛树春将相关报道尽快在媒体和网络上发表,后葛树春将先前所撰写的稿件发表至国内某法制报,同时将该稿件发布至中国反腐维权网 -法制周末网,后该事件被网友广泛关注。

  随后,已经被一审法院判定妨碍公务罪的颜某的家人被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无罪。为此,颜某及其家人特向潍坊中院赠送锦旗,并邀请青年作家葛树春为潍坊市中院撰写正面报道。最后,中院依法判决强拆颜冰房屋的拆迁人所持有的房屋拆迁许可证违法。

  但强拆颜某房屋的拆迁人对其闭口不谈补偿问题,颜某再次请求葛树春赶赴潍坊实名举报该事,2010年4月青年作家葛树春再次认真负责地为颜某撰写了长达5000字的举报信,并叮嘱颜某尽快发送至被举报县政府领导处。

  发信后,开始有被举报单位工作人员称受县委领导之命与其协商补偿事宜,颜某要价200余万(先前政府对颜某的补偿为50余万),而被举报单位工作人员则认为颜某要价过高。颜某多次向葛树春诉苦,葛以一个维权人、一个作家的角度不断开导颜某尽快息访,并劝导颜某不要因为一棵大树而影响了一篇森林。后颜某采纳了葛树春的意见,仔细斟酌后接受了150余万元的拆迁安置补偿(包括货物损失)。

  经过近一个月的反复沟通交涉,2010年5月底颜某终于与拆迁方签订了协议,由于颜某先前在网络上散发该事的言论太多,因此拆迁方要求颜某悉数删除先前所发的网贴,并要求颜某保证不再散发。最后扣押颜某部分补偿款,要求颜某保证在2010年12月底之前不再散发便将余款全部付齐。

  对此,调查并撰写举报近百起涉访纠纷的80后青年作家葛树春劝诫广大被侵害权益的群众,权益受到侵害后不要随意贸然在互联网上散发攻击政府的言论,“维权并不是以在网络上或者媒体上将被举报的事件进行曝光,通过向有关领导实名反映并举报,大多数都能引起领导的重视。”葛树春表示。

  葛树春简介:青年作家,职业撰稿人,原国内某法制报特约记者,现为中国反腐维权网-法制周末网站长。葛于2007年中开始从事中国民间维权事业。在葛的维权服务下大多涉访案件被顺利解决,并取得了普通民众尤其是访民的一致好评。葛树春的原创报道曾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新华社旗下新华网、人民日报旗下人民网和中央电视台旗下央视网以及新浪网、腾讯网、网易网、雅虎网在内的国内外几百家网络媒体和平面媒体发表。2010年4月,人民网人民本色栏目对葛树春的维权事迹做出专访报道。(伍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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