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劳动者合法权益谁来维护!

依法行政,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认为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没有劳动监察职权,法律依据在哪里呢?单位要补缴社会保险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阻拦不让缴,又是谁给的权利呢?现在就像“小偷”要把钱交出来,警察却不让交,理由是“小偷”不是本地人,对于这样不作为竟然没有人来管,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还要袒护,真不知道是进步还是倒退!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