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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求援

我该怎么办?谁能帮助我!

我有一台出租车,白天自己开,晚上租与他人,租我车的那人在今年7月初的租车时间内,与另一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判是另一出租车的全责,并要他赔付30元给租我车的那人,谁知当交警走后,全责的那辆出租车司机并没有按协商那样赔付30元,便开车走了。在7月14日6:45分左右,租我车那人在拉客时碰见那辆出租车,便将他拦下,两人下车,要求那人履行承诺赔付30元,不想他不但不赔,反之开口侮辱租我车那人,于是两人发生争执,租我车那人一时冲动将那人用斧头砍死,事发后租我车那人开着我的车离开现场,在离现场不远处将车停下,自己逃跑了 。现在我的车被行侦大队扣留,说我的车是作案交通工具,并要我先拿出安葬费3万元,如果我不愿意,派出所就威胁我,要把我的车拿去拍卖,并放任死者家属将死者抬到我家。你们有谁来帮帮我,我到底该不该承担刑事责任与民事赔偿,如果不承担,那么公安机关又是以何种法律依据要我赔偿?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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