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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地产律师

超难房产纠纷

您好,我原来的丈夫91年出车祸去世,我随后改嫁了,当时有占地9分地左右的宅基地,盖满了房屋和圈舍,改嫁后94年我原来丈夫的哥哥把我们的房子推倒重建了。去年我原来丈夫的哥哥也去世了,随后我原来丈夫哥哥的儿子叫我过去写了份协议,我还有他们的亲戚和我原来丈夫哥哥的儿子都签字按手印了。       大概意思是(我们的房子和他们的房子调换,我们换的房子还是由我丈夫哥哥的两个儿子其中一个小儿子继承,他们的房子由大儿子继承,因为我没有儿子,他们的母亲还在,没有参与立协议),现在我们那边的房子将要被国家征用了,两人都把以前的房子拆了重盖了。        (特别说明一下我们家最以前的那个房子在94年就被拆盖了,换的这个房子他们也没有经过我的容许也在今年09年拆盖了)          我想要回我的宅基地和房子,可是问过别人说我们立的协议不起法律作用,我现在只能用这份协议证明我的宅基地存在,也能让村里人证明所换的这两家人房子以前是怎样的,而且20年前国家还没有宅基地使用证,估计现在两家宅基地都有了证,我该怎样要求他们赔偿(假如国家每个宅基地赔200平米的楼房我能要求他门赔多少?         {{{{关键就在我的老房子被翻改了15年,换来的这个房子也被今年翻盖了,我也没有宅基地证书,不过协议都是他们那边的人立的,写明我的房子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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