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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如何才能决!急急

这个事如何才能决!急急

我们是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电城镇群众.现向你们反映电城镇委、镇政府不听取群众的呼声,抗拒上级指示,在该镇十字路街口重建违章建筑的一桩怪事。
1982年,电城镇委、镇政府不遵循城市规划法,在当地广大群众强烈反对的情况下,盲目在该镇十字路街口筑起一道长8.6米,高3.5米的建筑物。这道墙,十多年来,无人管,成了垃圾堆,苍蝇、蚊子成群,臭气熏天,造成卫生死角。它不仅是历年卫生检查的重点,还严重阻塞交通,影响人行,侵占他人合法权益,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的工作及生活。居民怨声载道。
在十字路街口建这道墙,对创建文明城镇,贯彻实施《城市规划法》,发展当地经济有百害无一利。群众看在眼里,痛在心上,但对镇委、镇政府的违章行为只敢言,不敢动。去年国庆节前夜,镇城监管大队为应民心,坚决执行《城市规划法》,采取果断行动,把这道墙彻底拆除了。这是一件大好事,大得民心。为了拆除这道墙,广大群众多次纷纷上诉到镇、县、市有关部门,茂名市抓城镇规划建设的莫才明市长十分重视。他在群众来访信函上面亲自批示,明确指示委派茂名市建委村镇规划科会同电白县建委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组调查处理。茂名市建委村镇规划科与电白县城建局的有关领导同志及时到达现场调查研究。经调查组领导同志的深入细致调研后,一致认定:电城镇十字路街口筑起的这道墙,属违章建筑,应拆除,不能重建。并由茂名市建委村镇规划科下文,转电白县城建局送交了电城镇政府。这件事,本应已得到了较完善的解决。但电城镇委、镇政府对上级委派来的调查组领导同志不仅不积极配合工作,反而诸多刁难,当调查组的领导同志到现场调研征求他们的意见时,他们有意避而不见,调查组做出处理意见并及时转交给他们时,毫无诚意,当上级领导过问此事时,该镇某些领导领导推而不谈,讲不知道上级有什么指示。在收到调查组对十字路街口违章建筑的处理意见不久,电城镇委、镇政府不仅不执行上级的指示,还我行我素,采取欺上压下的做法,以强硬的地方官僚主义态度,严重错误地做出重建十字路街口那道墙的决定。在筹建拉砖拉沙等建筑材料到现场时,广大人民群众质问电城领导,为什么镇委、镇政府不执行上级指示,擅自重建?该镇委、镇政府某些领导意大发官威,说什么茂名市小小一个建委村镇规划科,跟电白县城建局联合调查组算什么上级?调查组所做出的处理意见,我们电城镇委、镇政府可执行,也可不执行!不把茂名市的一个堂堂主管城镇规划建设莫市长委派下去调查的同志放在眼里,明目张胆地对抗上级政府;当电城镇政府强行重建,遭到广大群众坚决抵制时,该镇某些领导,还利用职权,纠集一班社会不法分子,并临时雇用一批城监人员,镇压前不抵制重建违章建筑的群众,当广大群众站出来跟他们理论时,电城镇某些领导大声地说,谁敢再来阻止施工就抓谁,你们不是说不能再建吗?我不但要在建,还要建得比原来大些高些,看你们又能耐我何!他们打伤了一名论理群众,砸坏了一户居民的卷闸门及其家物。群众不敢抵抗,也无力抵抗。就这样,现在这道违章建筑物已做好了,还直接给我们造成了伤害。我们无力啊!
电城镇委、镇政府不听取广大群众呼声,不贯彻执行上级指示,违章地在该镇十字路街口重建这道墙,严重地违反了《城市规划法》,他们蔑视党纪国法,不顾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目无上级政府,我行我素,自作主张,我们感到痛心,也十分气愤!我们在想:是何方魔鬼迷惑了电城镇委、镇政府某些领导,使他们如此神魂颠倒,是非不分;我们在怀疑:在改革开放,提倡搞活经济、繁荣市场的今天,像电城镇这样的某些领导人物,能把电城镇的经济搞好?我们不禁要问:电城镇委、镇政府某些领导,如此胆大包天对抗上级指示,在他们的心目中,还有上级政府吗?还有人民的政府吗?
电城镇委、镇政府在该镇的十字路街口重建违章建筑,是违反《城市规划法》的违法行为,理应加以坚决制止。我们恳请上级有关部门在百忙中责成对电城镇委、镇政府,落实《城市规划法》,拆除违章建筑,坚决制止他们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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