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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东阳市人民法院的乌龙刑事判决

简直是扯蛋!很显然,这是一起建筑公司未与工程承包人协商一致,另派他人强行进驻施工工程现场,致使承包人与他人签订的分项承包合同无法履行而违反合同法,建筑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条款赔偿合同承包方因此而蒙受的经济损失的合同纠纷。
至于承包人收取分包人保证金,其行为本身与建筑单位无关,只是一种三角债权债务问题。承包人本身并非建筑公司正式职员,而只是向建筑公司交3%管理费的挂靠承包人,更何况其占用(使用)的资金亦并非是建筑公司资金,何来挪用资金罪?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扯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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