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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求助

借钱给别人 因疏忽没有叫别人写欠条

以前跟余某是男女朋友的关系,她找到我借3万元钱,我没有那么多并从他人那里借到钱总共26000元,再转借给她,当时疏忽借钱给余某没写借条,我还是找别人借的钱,当时说会还给我的,她现在不承认了。
   我说借给钱你一定要给我的,她说好 但不要让她妈妈知道,所以我没跟任何人说。再说我自己只要有钱就会帮她的忙的。哪晓得变成今天这样,我实在是没办法才求助的。
   直到别人找我要钱,我就跟她说叫她还,起先她说8月20号会还1万4我就说好(QQ聊天上有记录),哪晓得到了20号我发短信给她问:“汇过来没有”她说:“别人没有给她钱,叫我不要着急”,后来过了2天都没还。我就只有向家里说了...
  她倒好现在打死不承认 请问能否让她还钱?只有短信跟QQ聊天记录上有关于还钱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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