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法律求助

合同咨询

09年8月10日,我老公和一朋友在兰州市合作经营货运信息部,他的朋友怕我们日后拉走他的原有客户,所以要我们拿出2万作为入股和押金,并和我们签订合同,合同上面写清所赚钱我们四六分,以后开销二人平均分,没有写合同解除时间,只是说只有他朋友提出不再和我们合作我们才能撤出,撤出来以后我们不能在同一城市做货运信息部的生意,一年下来我们发现因为花销太大,我们根本拿不到什么钱,所以现在想撤出来,但是他的朋友说要依据合同不给我们那2万块钱!我想知道这样的合同是有效合同么?我们该怎样做呢?
  希望有好心的律师为本女子指点迷津!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