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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求助

江西省征地补偿不公!冤!!!

大家好,我是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夹湖乡的农民,我姓宋,我在十年前就已经开垦了约8亩地荒山,辛苦修理好后全部种上了脐橙果树,整个果园现在正在丰产期间,每年最少收入都在2万元以上,现在我们这里要开“大广高速”公路,要征收我6亩地的果园,果园位置属于赣粤界龙南至杨村段,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瑞金至寻乌、龙南至杨村(赣粤界)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及规费缴交标准的通知》规定的第一条的第一项第一细节规定:水田、菜地、棉花地、果园、茶叶园、人工高产油茶林、精养鱼塘补偿每亩24600元;我实际的补偿款项应该是147600元。但是,江西省龙南县县委县镇府却没有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文件规定精神贯彻执行,而是自己又另外出具“龙府办发(2010)6号”文件《关于印发龙南县里仁至杨村(赣粤界)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方案的通知》变相规定果园补偿为120元1颗果树、80元1颗果树、40元1颗果树的补偿标准等,导致我的补偿款项才不到37000元啊!还不到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规定的四分之一啊!龙南县镇府的这一变相规定已经严重危害了我自己以及全部的龙南县耕种果园果农的切身利益,县镇府的官员们是在榨取果农们的心血、血汗啊!他们可会知道果园是农民老百姓的希望,是一个家庭的支撑点,是整个家庭的经济来源,是全部果农的心血啊?!县官污吏横行,见此贴者请务必帮忙转载发布!!!谢谢各位!!!真有媒体或有心人士,请尽快与我联系:013479701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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