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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求助

引用卡

我向您咨询一下。我2008年办了一张中国银行的信用卡。额度是一万元的。使用了几次但是一直没有还款。到最后银行通知我还款我就在2009年10月左右连本带利都还了。然后觉得用信用卡不方便就致电银行信用卡中心要求销卡。但是银行不销要求我继续使用但我不同意,我说我要出国用了没有办法还,但银行坚决不销卡。后来我也没有说我还要继续用也没有说不用。但是我一直没有用。在我致电销卡前我的朋友和之前的公司都知道我的卡号和密码。现在钱被用完了,都一年多了。连本带利将近一万六。银行现在强制要求我还款,但是钱是谁用的我都不知道。我要求银行将我当时要求销卡的录音提供出来。但是催我还款的人一直说是我的全责。我想问一下这个责任应该算谁呢?我已经答应将一万本金还了。但是利息我不承担、可是催款人一定要求我必须连本带利一起还。请问我该怎么办。如果我只还一万或者不承担这个责任的话。我起诉能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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