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第一例以“经常居住地”为借口强行越权管辖追诉的刑案

掌权者搞人搞习惯了,谁得敢搞,只要认为比他弱的能吃定的。
掌权者该反省了,再这样不依法办事迟早一天会轮到你!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