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电信移动固话号码“被转网”他人,如何维权?
我于2010年6月7日向广州某公司购入“电信移动平台”(即移动固话)设备一套(用于公司办公联络电话,并在公司宣传册、名片上印刷使用),包括电信无信平台设备1台、话机1部,电信号码电信号码1个。在正常使用近一年后,于2011年8、9月份,因电话欠费,在充值时发现我的号码已经无故转网给一个电信133**的天冀手机号,机主是一张姓男子。
我们多次向10000号投诉,从10000号了解到,“郭某某上个月用自己的身分证到电信营业厅办理了190元优惠购1900天翼手机”,要我自行与经销商联系处理,或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我们又向电信总经理投诉热线02038611108投诉,回应的处理结果一样。
在向国家工信部投诉之后,电信10000号装模作样,再次调查过一次,回复还是一样。现在工信部要我重新提供投诉文件,还没有最后给正式回复。
我有正式购机的收据和发票,有使用原机原号近一年的使用记录,证据指向我应该是该号的使用人。在工信部政策预期和中国电信停用小灵通、移动固话业务“转网”的大趋势下,我想要维权回我之前的号,几乎没有可能,但,我自己的号,即便转网,也应该是我自己使用,也不能转给张姓他人啊。
电信称是经销商涉嫌二次销售欺诈,要我报警、起诉。我认为同时也有电信利用垄断不作为,潜规则(行规)默许、纵容经销商捣乱电信经销秩序,危害消费者权益,明知违法盗号,在本人投诉未处理完结的前提下,还让该号转让、过户(有可能在近期过户给张姓男子),继续在电信平台使用。
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哪些权益,如果途径去处理?敬请各位网友、律师指点迷律。
能不能要求:
1、争议期间要求电信先停止133**号的使用?
2、通过合法途径,要回原号?至少是与原号相关连的133**号。
3、因原号已经同公司的宣传册、名片等挂钩一年多,资料的损失,以及给客户资源的损失是无法计量的。该如果申请权利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