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扣押就业协议书
我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2012年12月中旬与某市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因为家里的原因,向教育局提出违约,并愿意承担违约金,但是教育局一直拖着不同意,从年前一直拖到现在,已经一个多月了。期间本人多次请求,并提交了书面违约申请和道歉信,并积极替教育局寻找合适的人员,但是多次沟通并没有结果。
我愿意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协议中规定的2万5千元的违约金,并积极寻找合适的人员以减少教育局的损失。
现在我的三方协议在教育局那里,因为教育局不同意违约,导致我无法向本校申请新的三方协议,以至于现在还不能签订新的工作。
现在求助大家,我该怎么办?有什么部门能够解决这件事情?要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我应该怎么做?
非常期待您的指点。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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