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何在?法律何在?苍天还要上演陈水总吗?
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公职律师吴善宽玩弄女性的人渣,我也被他所骗,现女儿已8个月,吴善宽没有尽任何抚养义务,前几天收到厦门市莲前法庭的判决书,判的抚养费1300每月,他的固定收入为6600每月(吴善宽有个儿子)我不服,已经上诉厦门市中级法院,在此,吴善宽也已上诉,说法官滥用法律,短信不能做凭证,出生证明不能做凭证等上诉厦门市中级法官,,在5月15日开庭中,吴善宽决绝做亲子鉴定,就是拒绝做亲子鉴定,吴善宽之前给我的短信中都承认过是孩的父亲,法官也已通过通联纪录得到证实,且吴善宽本人也已签字。 关于抚养费问题是怎么判的?我在河南,是根据什么判的?孩子还要上学,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每学期的学费就几千,及孩的生病住院费等等,就判1300,上月女儿生病花了4千,每月光奶粉近一千元,前几天二审起诉费还是借的,我一个刚出校园刚参加工作的弱女子,怎么养活孩子? 对于这个案件是否发回原法官重审?厦门莲前法庭除一审裁判官外,其他法官都是吴善宽同学,都很熟悉,最终的判决怎么公平? 身为公职律师,身为公务员 对于吴善宽这种道德行为,因为他离异,就由吴善宽一手遮天国家没人管?我向厦门市司法局反应此情况可是没人管!
附一审判决书http://blog.sina.com.cn/s/blog_66abf3fb0101m53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