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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伤人如此恶劣行径无人管

征地伤人如此恶劣行径无人管

2014年8月21日上午9时左右,武汉市黄陂区武湖农场沙口分厂的土地施工做路推土机推到我家草莓苗沟渠上面(未签协议也未有乡政府通知)我母亲上前阻止遭到殴打,我看见上前去同样遭到殴打(打人者5人)。村民们喊我父亲前来,我父亲用铁锹打伤其中一人(伤情现在无法判定)。警方介入后结果是我父亲拘留15日,伤人者5人无一人拘留。如此行径为何不用受到法律制裁,难道说只能按照警方说法无伤付轻伤、轻伤付重伤?为何打人者什么事情都没有,只是因为其中一人受伤就不用遭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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