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护民,要法何用?
事情发生于2008年,母亲被人恶意伤害,后来上诉了法院,初级审理和中级审理结果均一致,均要求被告人赔偿人身损害损失,可是中途法院又把案件压了下来,案子不见天日,我母亲多次去索要,相关人员不给还发生了争执,母亲据理力争,终于拿到了判决书,可是,执行庭却不执行,他们说找不到被告人,还不能问被告人的父母(被告人父母在我们村里)执行人员要我们留意被告人的动向,然后他们来执行,有很多次被告人回到村里,我们打电话给执行庭,可是执行庭人员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来,不是说休息就是说人员不够,案子就这样一拖再拖,今年,母亲到县里找县长,相关人员说县长出差了,我是内蒙古清水河县的,县长知道我们这事,可是装作没事,诉苦无门,母亲好苦,我刚大学毕业,帮不上忙,希望这样能引起点反响,这政府,让人好心寒,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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