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爷70多岁了 现在公安机关要抓我大爷 请各位帮忙
我大爷大娘没地,之前大队分给一块自留地 养家糊口,但是由于新任大队书记想卖地,给开发商。雇佣几个人带着工具去破坏我大爷种的地。被我大爷发现,由于年龄大眼神不好使,用树棍把大队书记打伤,造成轻伤,但是由于他们势力大,竟然说我大爷打人犯法,要抓捕我大爷,我大爷就来我家,躲着。因为大爷年龄大想回家住,后来签下协议 让我大爷赔钱 然后给我大爷留着那块自留地 这样一个小小的伤,就借了2万元给大队书记。 签下协议后,事隔两年了,大队书记又和开发商串通,要我大爷的地,不承认当时签下的协议。又通知公安机关抓捕我大爷,请问这事都过去两年了 都已经平息了 难道公安机关还能去抓人吗?这种案件有没有追诉时效。现在大队书记说 要不就给地 要不就让我大爷去坐牢 他都70多岁了,眼睛不好使,生活都很难自理。 请问大家抓捕令多长实现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