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出车祸死亡,同桌人责任
当事人:三姨夫 (不过已经与三姨离婚六七年了)
我爸爸
我妈妈
我三姨
我小姨
我表妹 (三姨与三姨夫的小女儿)
三姨夫朋友黄某
7月13日上午三姨夫打电话给三姨,说今天休息要过来谈谈他小女儿结婚的事情,小女儿婚期定在7月17日,然后晚上打电话让我爸爸下班后过来一起吃晚饭,因为虽然他们离婚了,但是我三姨夫跟我爸的感情还是不错的。
吃饭时,黄某带了一瓶酒,酒桌上他们3人各倒一杯,然后还剩一点在瓶里,喝酒途中,我姨夫酒杯倒了,酒洒了,然后拿酒瓶到的时候,酒瓶盖没盖好,一拿酒瓶摔破了,我爸爸说那就不喝了,就这么多可以了,我姨夫和黄某觉得不够,黄某又回去拿了一瓶酒,等于最后他们3人喝了差不多一斤半,每人半斤的样子。(中间有洒的摔破的,还有饭店老板喝的扣除)
喝酒途中我妈和姨妈们都劝过少喝点,他们都是自愿喝的,没有劝酒多喝什么的,因为半斤基本上都是平时正常的酒量。 吃饭结束后我姨夫买的单,然后我妈他们还阻止过他最好不好骑车,让他去黄某家住一晚,他自己说没事情的,我爸和我妈就先回家了,我三姨夫还骑摩托车把黄某送回家之后,路过我三姨家门口,想进去坐一下,我三姨晚饭结束后去打麻将了不在家,我姨夫电话联系之后,就说那算了,就骑车继续回家,在路上就出意外了,现在是在重症监护病房。
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对方家属起诉,我爸爸有责任吗?
(我姨夫没有摩托车驾驶证,摩托车也没有牌照,不过我们那里是农村,乡村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