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给位帮帮忙 我该怎么办 很困惑 很后悔
很遗憾作为一名法律专业的学生竟是个法盲
事情是这样的 我以前的男朋友急需用钱 向他朋友借 当时我和他是在一起的 之前他向他朋友借 可是他朋友不借 后来我打电话给他朋友要求他借钱 他朋友说除非以我的名义借 要我打欠条 当时我答应了 过了很久的一天 我男朋友需要用钱了 于是要问那个朋友借钱 当时借的数目是三万块 由于是带利息的钱 他朋友要我打张五个月的欠条 五个月后还四万元 可是我那个时候又不想用我的名义借了 中间发生了很多事 因为这个事当时我男朋友和我吵架 还闹得分手了 于是我就没有打欠条 可我男朋友的朋友还是借钱给了他 后来我和我男朋友和好了 他的朋友就跑来我家要我打欠条 没有办法 看那情况 我不打欠条他是不会走的 我只能一边哭一边写了欠条 欠条的内容是这样的 今天我向某某某借款四万元五个月后归还 借款人某某
我现在困惑的是事 我可不可以不还这笔钱 第一我和我男朋友分手了 第二当初他借钱的时候我不在场 我也没有看到钱 钱根本就没有在我手上 第三他是先借钱给他后才来要我写欠条 并且在我男朋友的朋友借钱给他的时候还打电话问我写不写欠条 不写就不借 我已经明确表明了 不写 他还是借钱给了他 是之后才来我家逼我写的欠条
我现在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很困惑
白纸黑字是我写的 可是我觉得很冤
事前的原原本本就是这样
如果我要跟他打官司 或者闹到公安局
我是不是有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