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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以下雪为由延期交房,业主利益何处维权!

开发商以下雪为由延期交房,业主利益何处维权!

石家庄创世纪房地产下的凯旋城,以2009年持续半个月的大雪为由将2010年6月31、8月31日的交房日期以不可抗力延期到11月31日,赔偿他们定的是所交房款每天万分之一计算。而且在现在手续不全只有土地使用证、规化证、施工许可证,规化证上写的是办公楼而不是住宅,这个在以后费用中和住宅有哪些不同的?
问题补充:关于凯旋城晚交房的说明及公告

尊敬的凯旋城业主:
    2009年11月石家庄遭遇特大暴雪,按市建设局通知,要求在建工程一律停工(燕赵晚报2009年11月12日A06版刊载),故凯旋城建设工程被迫停工,至2010年4月化冻后方恢复建设,因上述不可抗力,4#5#楼不能按时交房,综合停工时间及年后工程恢复时间的延误,定于2010年11月30日开始办理交房,若晚于20010年11月30日仍不能开始办理交房,则每逾期一日,我公司按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进行赔偿,因此对各位业主造成的不便,敬请详解!!


(凯旋城2010年8月31日前已经完工楼下商铺于2010年7月已经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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