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县自从有了社保医保以来都没有给教师和卫生系统的职工交社保,当地相关的领导给基层的职工承诺说将来退休了一定会给退休金什么的,这么多年来了,每年每个月的工资照扣社保医保包括住房公积金,但是职工都没有享受社保的待遇。现在问题出现了,这几年,这个县跑了不少年轻教师,具体原因是有隐情的(我这里就不明说了),所以很多年轻的教师下海经商了,或者自谋生路,当时也咨询过当地教育局能否办理离职,但是当地教育局的相关领导说不能离职,后来不少教师就跑了。这些教师教龄5年到10几年不等,当时离开教师队伍到现在,当地教育局也没有具体制定出一个合理的处理意见,一直拖到今年。然后当地教育局给这些流失在外的教师定个“自动离职”处理政策。所谓的自动离职就是什么都没有了,除了住房公积金自己部分可以领取之外。
问题1:按照劳动
法规定,职工在职在岗的年限应该有享受社保,如果教育局没有给这些离职的或者自动离职的员工办理社保,作为员工是否能追讨这几年的社保
问题2:虽然是员工有点过失,但是在岗年限达到9年了,如果单位和职工解除了劳动关系,是否单位应该给职工适当经济补偿
问题3:这几年,这些教师虽然没有经过上级的领导批准擅自离岗,但是教育局没有及时处理,经过几年来到现在来处理这个问题,是否不公平?原因:这么多年来还挂着这些老师的名义,国家照样拨放资金给当地财政,这些流失在外的教师实际上都没有领过工资,那这几年的工资到底是谁领走了?因为全县没有交社保,据说担心我们这些流失在外的教师想追讨社保,所以没有迟迟给我们处理。这中间当地教育局是否有隐情或者顾虑?
后面的处理问题实在草率了,当地领导给我们传的话原文参考入下:
A:你的事我问了。
答复说:
如果你有办法,可以调动到别单位。
或者想回来原单位教书也行。
如果不想回来,而要按除名处理,那么,就什么也没有了,也不需要办什么手续,
住房公积金你能要回多少直接去找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靠关系啦)。
至于其他的,就都没有了,因为我们大田没有缴纳什么社会保险。
B:这样啊,感觉太草率了。通告都出来了(自动离职处理),叫我回去也可以?
A:我只是照样转述。因为住房公积金是由学校和个人缴给公积金管理中心的。
一旦除名,你的事就没有人管了。
我也感觉太草率,怎么除名了连什么手续也没有,呵。全县像你这样的情况很多,确定要除名的有50几个。(原话意思:跑出去的教师很多,确定除名的50几个也只是那些没有关系的,有关系的可能是隐瞒不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