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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岁的状告62岁的老人要求分割养命钱

28岁的状告62岁的老人要求分割养命钱

我想咨询一下你一个法律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我的儿子在08年9月抗震救灾中不幸因公殉职,因为儿子在交通局上班所以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的解决,按照烈士待遇给予80个月的抚恤金及给予我的生活补助,儿子生前隐瞒着我们和一女人结婚,我们全家并不知情,并且无小孩,在儿子牺牲后,我们同样按照继承法分给她一半的抚恤金,国家也给她安排了正式的工作,作为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在儿子还在汶川名义运回来的时候她们母女连夜将值钱的东西已经搬了。而我的养老问题也一直由大儿子一人照顾,儿子去世后,由小儿子从成都回来照顾我,并无其他人了。而我和其他抗震救灾牺牲的家属从2010年5月开始多次去北京,成都,及雅安等地以养老,养小的名义要求政府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在我们和市县两级政府的努力下在2011年5月省政府给到我们20万的“相关善后款”,在要这个钱的时候3家牺牲者里均为老人,并名义妻子等参加,在得知有这笔款子的生活,媳妇就多次要求分配给她,并且把我告上了法庭,在10月17号就要开庭了,我心里很是不服,我都62岁了,老年丧子已经很悲痛了,常年多病,在年前动过大的手术,并且手术不成功,体弱,药不离身,媳妇从来没有来照顾过我,现在她还以28岁的年龄的身份来要求分割我辛苦要下来的本来打算的养老,医疗的费用,并且还要我承担全部的诉讼费用,我该怎么办呢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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