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办,谁能帮帮我
我在1948年柳河解放后任柳河稽征所填票员,1949年被调如宁陵县工商税务管理局工作,1949年2月宁陵县工商科建立后,我被分到宁陵县国家税务局工作,担任过填票员,内勤,外勤等工作,同年6月加入中国共青团当时的团委组长是刘绍夷,1950被派到阳驿乡担任所长,在阳驿担任所长,我和阳驿乡主席何国全,吕集区指导员肖建民带领十几个民兵多次围剿横行乡多年的石子宽土匪团伙,击毙石子宽缴获枪一支,第二在阳驿西门桥下逮捕4名土匪成员缴获手雷弹5棵,1951年调到县局,后派到吕集工作。1952年又到张弓工作,同年春节县局聚餐,申习之局长让我吃猪肉,因为民族信仰,我拒绝 申局长就让我回家反省。并污蔑我乱搞男女关系,我不承认此事,并让局长说出女方是谁,局长说“你没男女关系,但是只要你吃猪肉 我就升你做副局长”我当时非常气愤,被逼无奈就把枪支和手续交了回家了
1953年云南回族和我党发生矛盾,民族运动开始 俗称“53事件”宁陵县也是一样,也在进行民族运动,就这样我就一直在家反省,直到1987结束 民族运动结束我就去县局问我的工作问题,当时局长是马明国 局里叫我找几个老同志证言证明,建新档案恢复我工作,当时县局好多老同志为我出了证言 局长叫我把材料交到人事科,并让人事科汇报市局,过段时间马局长调任副县长,此事就耽搁了一段时间,等新局长上任我去找 他就不承认我是税务局的人了,我就一直找 他就一直拖。一直拖到2003年我上访到全国人大,2003年人大批条安排国家税务总局 让省局查明,给予解决 并汇报总局,可是到宁陵县税务局还是一直在推脱
现有郭明忠证言“张培才没有男女关系”刘绍夷证言“确是国税局工作应当恢复工作”田克忍证言“就是不吃猪肉,申习之局长才叫回家反省的”何国全主席证言“打土匪得枪,得手雷弹我们都在场可以证明”轩振起证言“张培才打土匪与其哥张培元有关,张培元多年从事地下工作,曾为共产党多次购买枪支,有宁陵县县志备查”
现我多年奔波要求给予解决工作,离休待遇问题 宁陵县法院不受理 说是国家机关,难道就没说理的地方吗?????